张新星,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是山东省首届优秀律师事务所,作为潍坊律师事务所选择该论文为优秀论文。摘 要: 虽然,自《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已有两年多的时间,危险驾驶罪也在一定的范围内规制着人们的行为,并发挥了其威慑和提防作用,但是交通事故还是频频发生,给人民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害,由于危险驾驶罪其立法存在缺陷,该罪的立法目的并没有很好地实现。所以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危险驾驶罪,明确其相关内容,正视其缺陷,并不断的加以完善,最终实现其立法目的。本文中,主要介绍了我国刑法对于危险驾驶罪的具体规定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并对其与相关犯罪的界限加以明确,分析我国危险驾驶罪的立法缺陷,并通过对外国关于危险驾驶类犯罪的立法规制的借鉴,提出我国危险驾驶罪的立法完善建议,以更好的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危险驾驶罪;犯罪构成;相关犯罪;立法缺陷;借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