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8月
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本次民事诉讼法修改涉及
59处
70多个条文的调整,其中许多新制度、新措施反映了中国民事司法制度的新发展。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今日起正式实施。
新民诉法设立了公益诉讼制度,这也是公益诉讼制度首次写入法律。修改后民诉法明确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新民诉法规定小额民事诉讼一审终审。“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专家解析称,小额诉讼最大的好处是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当事人的成本。
根据新修改的民诉法,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逃避债务、侵占他人财产的;或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逃避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可以罚款、拘留、刑事处罚。
修改后的民诉法还明确,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也就意味着
QQ聊天记录、微博私信,都可成为呈堂证供。
12月
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这是最高院就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的适用问题出台的第一个司法解释,就民事诉讼法新旧衔接适用的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对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前已经受理、施行时尚未审结和执结的案件应当适用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但该司法解释及以后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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