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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为筹上网费绑架7岁堂弟 将其“撕票”

发布日期:2014-04-23 浏览次数:
        “我在等车时看到了他,也不知道他家里可有钱。”为了筹钱上网,作案时只有17岁的阿强(化名),竟然绑架了7岁的堂弟小阳(化名),随后残忍地将其勒死,并给小阳的母亲发短信勒索15万元。昨日上午,阿强在蚌埠市中级法院受审。记者了解到,阿强勒死堂弟后还报了警,此举到底是自首还是迷惑被害人父母,成了庭审中的一个焦点。
        辍学辞工终日上网 17岁的非主流生活
  阿强1996年3月出生,初中没读完就辍学,跟着父母外出打工。 2013年10月,在宁波一电子厂打工的阿强,因为和工友发生口角,辞职不干了,悄悄回到老家怀远县包集镇。
  回到家里的阿强,整日到镇子上的网吧去上网,没有了工作,他日渐窘迫,上网从哪里弄钱?阿强突然产生了找个小孩绑架勒索钱财的邪念,随即买来一张电话卡,准备行动。
  2013年11月4日,阿强一觉睡到中午11点多,走出家门来到村口,准备坐车到镇子里去上网,这时恰巧看到7岁的堂弟小阳放学回家,阿强立刻决定绑架堂弟搞钱。
  阿强陪着小阳一起走回村里,在路上,他骗小男孩说约个时间给他玩手机游戏,并要来了堂弟母亲的手机号码。
  绑架撕票短信勒索 残忍杀害7岁堂弟
  中午12点多,小阳按照约定找到了阿强。 “我来给你玩手机游戏! ”阿强借此将小阳带至一偏僻池塘边,兄弟俩坐在地上,小阳背靠着阿强,专心玩起了游戏。
  就在这时,阿强伸出右胳膊,从背后牢牢勒住小阳的脖子,不顾堂弟拼命挣扎。几分钟后,小阳没有了动静,阿强随即将堂弟推进旁边水塘里,并抓了一些水草盖在尸体上。
  处理完尸体后,阿强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电话卡,给小阳的母亲打了电话,勒索15万元现金,随后又发短信,让对方不要报警。
  做完这一切后,阿强来到镇子上的网吧,直至当天下午被警方抓获。警方还在网吧里搜出了扔掉的手机及手机卡。
  作案手段是从影视剧里学的
  昨天上午,阿强在蚌埠市中级法院受审。法庭上,阿强表现得很平静,对于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表示属实,并没有做太多辩解。
  审判长:你与被害人是什么关系?
  阿强:堂兄弟关系。
  审判长:你为什么选择被害人作为绑架对象?
  阿强:我等车时看到了他,就选择了他。
  审判长:你如何确定被害人家里会给你钱?
  阿强:也没想过这些,我不知道他家里有没有钱。
  审判长:你有没有想过,发过短信后,被害人的母亲会给你钱?
  阿强:没有想过。
  庭审中,阿强说,他之前准备当兵,可惜未能如愿,上网就是喜欢看军事类电影和电视剧。审判长问阿强,为何要选择绑架而不是盗窃、抢劫,阿强说“看电影时想起来的”。
  杀害堂弟小阳后,阿强还拨打了110,称村子里有小孩丢了。阿强的辩护人认为,案发后阿强主动报警,在公安机关抓捕时没有逃跑也没有反抗,应认定为自动投案,予从轻处罚。公诉机关则认为,阿强的行为不构成自首,他打电话并不是为了自首,而是为了迷惑被害人父母,且被捕时他也没有机会逃脱。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心理师:他缺少“爱的习得”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合肥市心理咨询师协会副会长林林。林林认为,阿强的残忍行为,是一种愤怒情绪的宣泄,这可能与阿强缺乏家庭温暖和缺乏“爱的习得”有关。
  林林认为,表面上看,阿强需要筹钱上网,但需要注意的是,阿强作案时17岁,正处在青春期,体内充满了攻击性的能量,需要找一个宣泄口。他喜欢上网看一些军事类影视剧,实际上就是在寻找一种满足,如果这种情绪得不到发泄,他就会模糊法律和道德的界限,做出犯罪行为。林林认为,这可能与阿强缺乏“爱的习得”有关,“父母亲要注意对孩子进行爱的教育,就像一棵树,要重视对根基的培养。 ”



        来源:安徽商报 王龙江、苏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