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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电子产品遇欺诈,支持“退一赔三”

发布日期:2024-05-08 浏览次数:

网购电子产品遇欺诈,支持“退一赔三”

 

电商时代,网购走进千家万户,消费者动动手指,就能足不出户买到心仪的商品。但是网购商品质量参差不齐,如果遭遇网络店铺欺诈,该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呢?

基本案情

2021年8月16日,彭某通过某交易平台自万某达公司经营的店铺购买“苹果平板电脑2020款(128G)”一台,价款2630元。彭某收到货后发现涉案平板电脑与商家描述不符。彭某主张万某达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还货款并予以三倍赔偿。

审理过程中,彭某提交了与该公司客服的聊天记录,证明在购买涉案平板电脑前向万某达公司询问产品情况,客服承诺涉案平板电脑系国行、原装正品、享受苹果公司保修政策。彭某基于此种判断购买该平板电脑,但经检测发现,彭某实际买到的平板电脑非万某达公司承诺的原装正品,不享受苹果公司保修政策。万某达公司未作答辩。

万某达公司的销售行为已构成欺诈,判决该公司退还涉案购物款2630元并给予三倍赔偿,同时彭某退还涉案产品。

网络购物有风险,消费者如果怀疑自己在购物过程中遭遇了欺诈,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进行判断:

一、商家需有欺诈的故意,既包括使消费者陷于错误判断的故意,也包括诱使消费者基于此错误判断而做出意思表示的故意;

二、商家有欺诈的行为,包括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及虚构虚假事实;

三、消费者因为商家的欺诈行为陷于错误判断

四、消费者基于错误判断作出购买的意思表示

消费者如果遭遇欺诈,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仅可以要求退款退货,还可以要求商家支付所售货物价款的三倍赔偿、商品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进行赔偿。消费者要注意收集、留存证据,可以提交网络订单截图、交易快照、与客服的聊天记录、商品实物、检测报告、维修单据等,上述证据不仅可以作为商家是否存在欺诈行为的有力证明,也是判断消费者是否因商家误导而进行购买行为的重要依据。
山东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