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至10月,被告人黄某某至博山区某小区超市门口盗窃快递八次,快递系多名小区居民购买的护肤品、日用品、衣服等物品。经淄博市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认定,以上物品价值共计3600.62元。
裁判结果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被告人因看到小区快递都堆在超市门口代收且管理松散,出于贪小便宜心理,就装作取快递的样子拿走别人的快递,开始其拿走几件快递后没有人报案,其就更加肆无忌惮的开始盗窃。
本案案发是因为有小区业主快递被偷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很快锁定了作案的黄某某。目前一些小区对快递包裹管控不是特别规范,有的业主因为被盗快递价值不大而没有报案,这就给偷盗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希望广大居民提高警惕、防范意识,遇到快递被盗及时报案,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保障自身财产安全,不让偷盗者有机可乘。
文章转自-山东高法